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《商标法》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,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,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,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,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。
所需材料
1、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申请主体为公司:新版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(盖公章)申请主体为个人:身份证、新版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(签名)2、驳回复审申请书首页3、驳回复审申请理由书4、驳回复审申请材料目录5、驳回复审申请材料证据目录6、商标评审委托书7、驳回通知书原件和信封原件(有邮戳)